105學年度個人申請志願序登記與統一分發注意事項

個人申請志願選填及分發注意事項

一般大學之申請入學注意事項:

    • 錄取生(含正、備取生)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,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,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予分發。 (註:僅錄取一校系之錄取生仍須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。)

    • 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,依最想就讀之校系順序選填志願,並非以正取與否為優先考量。

  • 2017-05-09 放榜結果,即視同已完成報到,如欲參加7月份指考分發入學者,一定要在5/12前將放棄聲明寄給錄取學校(郵戳為憑),否則無法參加指考後的選填志願分發。

科技校院之四技申請入學注意事項:

    • 各科技院校在 2017-05-05 前放榜,公布正取、備取錄取名單,提醒孩子在第一階段遞補報到期間(2017-05-10 中午12:00前),依各校規定之時間完成報到。

    • (當2017-05-09 一般大學申請入請放榜後,慎重考慮要唸一般大學,還是科技校院,還是要參加7月份指考後分發入學。)

    • 科技校院申請入學第二階段遞補報到期間(2017-05-10 下午13:00 至 2017-05-12 下午17:00 止)各校共分7梯次公布遞補錄取名單。

    • (本階段不接受以參加指考分發入學為理由辦理放棄,僅受理遞補錄取其他科技校院者之放棄申請。)

放棄聲明日期注意事項:

    • 選擇唸一般大學,則將放棄聲明在5/10中午12:00前寄給已完成報到之科技校院(並電話確認)

    • 選擇唸科技校院,則將放棄聲明在5/12前寄給所錄取之一般大學

    • 選擇參加7月份指考分發入學,則將放棄聲明於5/12前寄給已錄取之一般大學,及5/10中午12:00前寄給已完成報到之科技校院(並電話確認)。

再次叮嚀您:

為把握孩子選擇就讀科技校院之機會及權益,5/9一般大學放榜前,當接獲科技校院之錄取報到通知時,若有打算去就讀的想法,建議趕快先完成報到,俟5/9放榜後,5/10中午12:00前,再好好利用一個晚上的時間慎重考慮,做出孩子最後選擇大學階段要在哪一所學校完成之決定。